代理商标注册
  ---- 国内商标申请

什么是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一个时间概念。我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申请在后的商标。如同一天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由国家商标主管机关通知申请人在三十天内提交该商标实际使用日期的有效证明,初步审定使用在先的商标。若申请商标系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协商一致后,三十天内将协商结果书面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注册导航栏
 
商标具有哪些特征?
什么是商标?
什么是自愿注册原则?
什么是申请在先原则?
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则?
商标有哪些种类?
 
版权所有:北京同心创业登记注册代理事务所
 
同心创业公司联系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2号楼1506室
北京市海淀区
中关村南大街甲6号铸诚大厦(企图ATT中心)307室
 

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南街泰悦豪庭东楼1616室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昌运宫4号豪柏公寓B2座1501b室
北京市丰台区北甲地路2号院3号楼23层A室
公司注册分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工商行政管理大厅对面 
公司注册分部:北京市平谷区东方国际公寓B座7号
疑难咨询:13311367841  投诉电话:13911030013

 
QQ咨询 358779165 MSN咨询:txcy188@hotmail.com
电子邮件 txcy188@hotmail.com